今昨日,福建省纪检监察厅对外发布称,邵武市纪委日前通报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新浪新闻 10月31日)
今年3月13日,邵武市发改局主任科员、粮食局副局长吴文彬,粮食购销公司总经理刘金标、副经理饶庆忠和饶为民等4人私用公车前往福州长乐市参加私人乔迁宴。经研究决定,给予吴文彬、饶庆忠党内警告处分,并承担相关费用。刘金标、饶为民涉嫌其他违纪行为,另案一并处理。
既然是公车,顾名思义就应专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然而领导干部违规使用公车屡见不鲜。公车夜泊歌肆酒店门口、节假日现身景区等现象令人侧目,诸如此类突现出权力的骄纵,伤害着党和政府的威信。此次邵武市纪委对公车私用的官员动真格,敲山震虎,无疑对整治公车私用,落实八项规定具有警示意义,为整治公车开出了一剂良方。
公车私用为何屡禁不止?除了一些干部在单位上权力独大,不受约束,公车当然就会变成私车外,更主要的原因是追责未动真格。虽然三令五申,但曝光了公车私用,处罚结果都是罚酒三杯,又怎能官员们长多少记性?此次肇庆公车私用者被暂停职务,就地正法,实行零容忍,无疑对其他官员具有震慑力。想来,官员们在公车私用前,都会想一想,若曝光了,丢官帽值不值?
当然,对公车私用者动真格,让公众看到了相关部门处理违法“八项规定”的决心,大快人心。但这样的处理还处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层面上,换汤不换药,尚不能从根本治愈公车私用的顽疾。根本的办法还在于对症下药,刮骨疗毒,用老生常谈的话就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只有通过建立刚性的制度来约束权力,健全查处问责机制,尤其是细化管理规定,提升违规成本,使公务人员头上时刻悬着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使其从心理上不敢、不愿私用公车。唯有此,才能让公车和私用逐步“脱钩”,形成清明的用车环境。
作者: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