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从3月20日起,不再实行旧车置换,直接对消费者购买新乘用车(含新能源车和燃油车)给予补贴。市级财政补贴总额、补贴标准及方式、申报渠道及程序不变,补贴范围拓宽。
需要注意的是,车主于2023年3月1日0时至2023年3月19日24时期间购车的,仍按《关于实施新能源汽车置换补贴的通知》规定执行,按照“先购先补”的原则予以支持,资金兑付完毕或政策期满即止。
2023年重庆市新能源汽车置换补贴政策:点击查看
补贴标准及方式:
裸车价10万元以下的每辆给予1000元市级财政资金补贴,裸车价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每辆给予3000元市级财政资金补贴(以现金形式发放到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银行卡上)。
本轮补贴资金规模3000万元,按照“先购先补”的原则予以支持,资金兑付完毕或政策期满即止。
补贴对象:
即对自然人车主于2023年3月20日0时至2023年6月30日24时期间,在重庆市辖区内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了新乘用车(含新能源车和燃油车),并在重庆市辖区内依法履行纳税或申报义务、完善上户手续的。
补贴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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