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王素毅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认定王素毅受贿1073万余元,以受贿罪判处王素毅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新浪网 7月17日)
细数检方指控王素毅的45笔受贿记录,其中有13笔是通过王素毅的妻子王志宏收取。除了在内蒙古的家中帮助王素毅接受行贿款物,王志宏还先后两次在北京接受企业主的行贿款共计17万元,俨然成为了王素毅的“财务总监”。2006年至2011年,王素毅直接或通过其妻王志宏先后23次收受李石贵给予的人民币55万元、黄金3千克,共计折合人民币124万元。
常说“军功章里有你的一半,也有我的一半”,只是这位内蒙古原统战部部长的妻子没能成为贤内助,倒是“全家腐”一锅端。
一些腐败分子常利用自己的家人当“二传手”进行曲线腐败,妄图逃避法律的打击,家族式腐败渐已成为当前贪官腐败的一种普遍现象。这些贪官受查处后,受影响最大的,往往不是别人,而是其妻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这种腐败往往对权力进行深层次挖潜,形成权力产业链,提高权力的附加值。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已明确规定,禁止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然而,作为内蒙古统战部部长妻子的王志宏却罔顾党纪国法,视法律于无物,不仅不拉一把走向犯罪深渊的丈夫一把,反而在背后推波助澜,大肆搜刮钱财,害了自己,也害了当领导的丈夫。“贤内助”一旦不贤,将成为官员贪腐的推手。
领导干部位高权重,手里掌控着许多社会资源,有形的、无形的影响无处不在,难免会有人攀龙附凤,挖空心思也要与领导拉上关系,用“糖衣炮弹”腐蚀领导干部的“后院”自然成了与领导套上近乎的手段,毕竟中国的“枕边风”威力向来都是无穷的。如果管不住自己的“后院”,对不法行为熟视无睹、不闻不问,甚至是包庇、故意纵容,任亲属在背后拿红包,收贿赂,终会在各种利益瓜葛中丧失了党性和原则,落得身败名裂身陷囹圄的悲惨下场,也会把亲属拉下水,同受法律的制裁。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领导干部要管好“后院”,首先在于官员的正直做人,在于正确用权,勿将公权私用,公权滥用。只有切实管好自己,做得正,行得直,做好榜样和垂范,才能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影响和教育亲属。如王素毅,若自身不腐,妻子敢“同夫受贿”吗?
遏制“全家腐”现象,阳光是最好防腐剂。要筑牢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线。从领导干部的“身边人”抓起,积极培养“廉内助”和营造“廉洁家庭”,让领导干部的配偶吹好“枕边风”,做好“监督官”,当好“守门员”。
姓名:慕云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