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组织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不断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工作,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新华网12月8日)
从1995年实行县处级以上干部收入申报制度距今已有18年,期间不断增加报告项目,但效果并不理想。很多地方都要求符合条件的领导干部主动填报个人家庭情况和财产收入情况。可在执行过程中若仅让领导干部简单的填写一张申报表,而不去对填报内容进行核实,这张申报表就等于是白纸一张。这种“只填报不核实”的做法让部分领导干部心存侥幸,漏报、错报个人信息。这种乱象的背后是相关部门执行力的欠缺,而这种务虚的工作方式让社会媒体和公众对整个国家公职人员队伍的收入产生了质疑,甚至将官员和普通工作人员等同看待,认为但凡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的收入都是不真实的,都拥有诸多隐形性收入。这种舆论上的误解一方面伤害的是基层公务员的工作形象,影响他们的工作热情,另一方面也无不讥讽相关部门务虚的工作作风,激化社会矛盾。
基层公职人员因其合法性收入长期未能按照《公务员法》适时进行调整,面对媒体采访小心地对其吐露真心,流露出对收入迟迟未能变化,物价却连年飙升的种种无奈。这些诉苦的言论往往会很快地淹没在网络一片讥讽声中,只留下更多基层公职人员的内心压抑。一直以来,无论社会民众也好,公众媒体也罢,潜意识里都认为公职人员收入偏高,并不乏佐证。例如,某某官员落马时违法收入何其之多,某某官员无声无响就能坐拥几套住房、几辆豪车。他们都忽略了一点,那就是所谓的官员和广大的普通公职人员是不能简单划等号的。官员指的是各级各部门的领导,普通公职人员则是各级各部门直接面对群众的工作人员。
官员申报信息抽查核实工作是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的实质性举措,抽查核实既有利于对虚假申报进行处理,提高惩治腐败效率。同时也能增强领导干部对权力的敬畏。当领导干部养成如实报告习惯后,信息公示就有了底气和基础,公布信息的真实性有了保证和约束后,官员才能更好的给普通公职人员做好表率,也才有可能自觉去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大众的监督,为下一步官员财产收入透明公示做好准备。
当官员的申报信息真实干净的呈现在社会大众面前时,社会各界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误解才会彻底消除。
作者:豫署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