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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工程变办公楼,官员可真“费神”了?

2014-12-08 16:36:22 来源:|0

  丹凤县投资783万元修建了铁峪铺镇人民政府公共租赁房项目,用以解决该镇基层公益人员(基层公务员、教师、医护人员等)住房困难问题。但该项目建成后,却变成了铁峪铺镇政府的办公场所。昨日,该县房产管理局称已下发整改通知。(华商报,12月8日)

  新一届政府上台向人民群众承诺,本届政府任期内,不得新建楼堂馆所,政府不得新修办公楼。但仍然阻挡不了少数地方单位顶风作案,自以为单位资金雄厚,便在项目上没了底线,甚至出现了建设超豪华的办公大楼的情况。

  近日,有一乡镇政府不是高价修办公楼,却上演了“狸猫换太子”,报道中的这个建筑是2013年动工修建的,一开始说的是安居工程,很多人还以为是给群众修的,后来才知道成了镇政府的办公楼。明明是政府大楼,却安了个安居工程的牌子,修好了,政府人员搬进去了,这个曲线建楼方法可谓运用的恰到好处,可以说,当地政府领导应该动了不少脑筋。

  当然,镇政府方是这样回复的,2012年因为修建宁西铁路复线,以前的镇政府办公场所被拆除了,但是新的办公楼没有修建,镇政府就一直在外面租房办公。这个楼竣工后,他们就从房管局临时租过来,因尚未满一个月,所以还没交过租金。吴喜说,这个公租房有120套,很多房子闲置,所以他们就先租用一部分房子来办公,虽然知道不符合规定,也接到过房管部门下的整改通知,但是他们感觉“闲置不用也是浪费”。

  但是根据商洛市政府2011年下发的《商洛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用于承租人自住,不得出借、转租或闲置,也不得用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也就是说当地镇政府属于违规改变住宅使用用途。

  笔者认为,作为政府机关更要带头遵守相关的管理条例,不能用情理代替法理,要积极按照法理法规办事,只有这样,才能在全社会形成知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作者:小米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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