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他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人民网 12月4日)
当前,我们保证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还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依然存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司法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严重损害国家法制权威;公民包括一些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宪法日,就是对大家的提醒,让人们在工作和生活中,反省自己是否依法办事,是否执法从严。
宪法日,法治宣传的良机。这一天既是纪念日,也是全民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必将有助于更好地落实依宪治国,发挥宪法作用,维护宪法权威;有助于普及宪法知识,扩大宪法实施的群众基础;有助于在国际社会树立尊重宪法的良好形象,扩大我国宪法的国际影响。这一天,是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的重要举措,也是增强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夯实法治基础的有效途径。
或许,我国公民或者是年长一点缺少文化知识的公民宪法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而这种提高,需要长期潜移默化的影响才能完成,我们利用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可以让他们意识到法治是一把“保护伞”,可以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我们在学校开展法治教育,为的是让依法治国、依宪办事的理念在年轻人脑海中根深蒂固,这样,未来10几年后,我国将成为依法治国、依宪治国较为系统化的国家,人们才会与违法行为做坚决斗争。
作者:吴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