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公布了北京师范大学、厦门大学等15所高校章程核准书,这已是第五批出炉的高校章程。去年11月,中国人民大学、东南大学等6所高校率先出台章程,截至目前已经有47所大学陆续拥有了自己的“家规”。(新浪新闻,11月26日)
在“习式反腐”所到之处,贪官污吏无不闻风丧胆,但是在此次的反腐斗争中,最让人印象深刻的除了那“1.2亿的水耗子”以外,就是大学高墙之内的层出不穷的腐败。
大学校园内的腐败,较之官场的腐败,可恨之处有过之而无不及。原因有三,第一,大学作为高等学府,是所有十年寒窗学子的梦,而学府的腐败,无疑是对那些寒窗苦读学子追逐梦想的打击;第二,大学腐败,多是对科研经费以及基建设施的腐败,科研经费的腐败,直接导致科研项目的“烂尾”,致使科技进步受阻。基建经费的腐败,对学生或者教职工的生命安全都是一个严重的隐患,这是对生命的极度不负责;第三,大学腐败摧毁的不仅使学子的梦想,也是祖国建设的宏伟蓝图,国家建设离不开高校输送的人才,新世纪各个国家对于人才的渴求是有目共睹的,大学的腐败,致使教育达不到应有的水平,导致人才落后,也就是在阻碍国家的建设发展。
因此,治理大学腐败不仅仅是一个政治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需要的不仅是来自党和政府的监督,更是社会的监督。笔者认为,个别高校已经开始探索整治腐败的措施,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切勿让这些措施成为空谈,落实执行才是打击腐败的最有利方式。其实就如很多地方政府在近期都要求领导干部签协议、做承诺不收受礼金之类的,若是都只停留在“签字层面”上,那么这个字签不签也无所谓,大学反腐也同样,若仅仅是将制度规范管理细则钉在墙上、挂在嘴上、写在纸上,那么大可不必做这些无用功,何苦为难自己呢?
不得不说,反腐需要的不仅仅是制度规范,更多的还是需要实际行动。钉制度、写承诺谁不会?关键是抓落实。不管是学生参与也好,去行政化也罢,光是停留在表面,不采取实际行动,都只是空谈。反腐至今,各种所谓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伎俩都相继被识破,其中自然不乏有什么制定制度、规范之类,笔者真心希望,各个高校真正承担起“传到授业解惑”的社会责任,同时也相信,高校的自我净化能够对校园腐败起到根治的作用。
作者:王小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