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四川日报2014年11月14日)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
党员干部应不断学习法律知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员干部培训必修课,把法治教育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切实提高广大干部法治思维水平和能力。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不改正的要调离领导岗位。
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高级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依法治国,不仅要讲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还要有守护法治的定力。如果没有坚守法治的定力,没有秉公执法的职业道德,是抵不住诱惑、抗不住干扰的。这就要求公务员要带头严格执法,站稳脚跟,挺直脊梁,秉公执法,依法办事,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执法者。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要求领导干部要强化制度观念,规范权力运行,以带头遵守和执行制度的模范行动,领导和带动全体党员遵规守纪、依章办事。
改进干部考核评价工作,把遵守宪法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素质的重要标准,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围绕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等重点环节,科学设定考核指标体系,把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和党规党纪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内容,形成良好法治环境。
推进依法行政,责任在党,关键在领导干部。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掌握大量执政资源的“一把手”,恪守依法治国的理念,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是提高执政能力、促进依法行政、推动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要摆正自己的位置,掌权思源,用权为民,置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对群众的批评意见,要欢迎而不能反对,要鼓励而不能打击,要亲近而不能疏远,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防患于未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充分尊重其他同志的意见,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履行自己的职责。
作者: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