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从早上6点开到晚上10点,的确方便了村民,但还有100多米的路没有路灯!”日前,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文教村村民王耀权来到村委会反映。
“哦?我们马上派人查看,什么时候能安装,下周就可以答复你。”里水镇镇委书记叶启垣答道。(《 人民日报 》 2014年11月11日 11版)
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历来是我党执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然而当前政府种种行政行为却很难让群众满意,推诿、敷衍群众诉求,侵占、损害群众利益现象时有发生,近期,新闻媒体也陆续报道了一些地方党政机关干部服务群众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等的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而在我国大部分乡镇群众的利益得不到保障的现象更为突出,原因主要由于基层政府是当地群众利益诉求的第一道门槛,如果各种诉求在基层得不到解决,那么普通群众将会越级上访,而基层政府的公信力就得不到当地群众的认可,那么久而久之,当地党和政府就逐渐疏远了党群干群关系,不会受到群众的拥护,执政基础将会不稳定。
笔者认为,广东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乡镇(街道)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是从制度层面保障了群众的切身利益,通过乡镇(街道)领导干部驻点定人、定时、定点,采取宣传政策、了解情况、联络感情、解决问题等方式,切实解决群众的各种利益诉求,将各种矛盾化解在基层,同时该省还将乡镇领导干部驻点普遍联系群众的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这种方法值得全国各地学习借鉴,真正地把联系群众落到实处,让群众的诉求得到解决,让群众切实享受到政策带来的实惠,才是当前党和政府真正需要做的事情。
作者:李晶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