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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队长公私都分不清 留他有何用?

2014-11-06 21:53:23 来源:|0

  年底“电视问政”即将开考,武汉“十个突出问题”整改如何?(11月6日 荆楚网-楚天金报)

  黄坡区这位城管队长公车私用被查,为了逃避处罚居然说“不知道这是公车私用”。这样的借口简直不可理喻。大家都知道,一个正常的人,什么东西属于自己,什么东西不属于自己,完全能够分辨。国家公职人员更是如此,什么是公?什么是私?心底更应有个正确甄别。如果公私不分,为了一己私利去侵占公众权益,这样的公职人员显然要被质疑和追责,这样的行为也是不允许的。

  今年2月底,武汉对外公布了“十个突出问题”,相关单位负责人也作出了整改承诺。现在到了年底,“电视问政”即将开始,又该要交答卷了。承诺的单位准备好了没有?整改是否真的落实都应来个彻底清理。否则“电视问政”时被问得哑口无言、无地自容就怪不得别人了。据通报,截至10月底,江岸区问责153人,江汉区问责50人,硚口区问责52人,黄陂区问责104人。看来整改效果还是不错。但据江岸区纪委人士介绍,目前一些基层干部还存在迟到早退、工作期间上网聊天、玩游戏,消极懈怠、敷衍塞责等作风方面的一些“小问题”。这也告诫我们,祛除“四风”弊病之路真还任重道远。

  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在城管这个职业比较敏感的今天,作为一名城市管理者和执法者,自己的一举一动都能引起公众的高度关注,公车私用这种错误行为居然发生,自然其是否能胜任这项工作,能否公平公正执法就容易引起大家的质疑。笔者认为,虽然给了这位中队长被党内严重警告并撤职处分。调离城管岗位更好一些。试想一个曾经是领导的执法者,现在变成了普通人员,出去执法难道不会抱有情绪?如果情绪执法,会不会造成一些其他更严重的后果呢?估计谁也不敢打包票。

  公车被私用,说明公务用车管理方面还存在漏洞。这件事完全可以避免,如加强干部教育,严明公车使用制度,加强公车使用情况的监管等,只要其中任何一个落实到位,这件事就不会发生。事件已经发生,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了处罚,我们更要从这起事件中汲取经验和教训,完善相关机制,从以人管车逐渐演变为用制度管车,最终使公车姓“公”而不姓“私”。

  作者:雷若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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