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浙江嘉兴,一位风尘仆仆赶回老家的儿子,推开门后却险些当场昏厥,原来他牵肠挂肚的父母早已倒在家中,没了呼吸。从“孤独地活着”到“孤独地死亡”,孤独背后却是一个值得关注的社会养老问题。(浙江在线10月28日电)
面对这样的悲剧,作为儿女们当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可是当指责也无法挽回悲剧结果的时候,作为活着的我们——将来“空巢”的主角,是否也应该反思?
目前,因传统孝道的退化、计划生育、人口流动等因素导致家庭结构改变,增加了家庭赡养的难度。另外,4-2-1家庭结构(1个孩子需供养2个父母、4个祖父母)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老年人遭歧视、漠视、遗弃等现象的发生。
面对这些问题,作为老年人,特别是“空巢老人”应该何去何从?我认为老人们应该从思想上摆脱中国传统文化影响,建立新型的家庭关系,坚持做到“两减一增”。
一要减轻对子女的心理依恋。要尽早将家庭关系的重心由纵向关系(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转向横向关系(夫妻关系)。
二要适当减少对子女的感情投入,降低对子女回报父母的期望值。特别是子女到了“离巢”的年龄,要有充分的心理准备,逐步减少对子女的依恋状态。
三要及时增加新的生活内容,尽快找到新的替代的角色。如培养些兴趣爱好,建立新的人际关系,调整生活方式,参与各种社会活动和公益性劳动等。
当然,作为儿女应该多从生活保障、日常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关心老人,特别应加强对老人们的“精神赡养”,常回家看看。在情感上和理智上成为体贴父母的习惯,主动敬老、孝老,自觉履行抚养、赡养老人的的法律责任。
作者: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