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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贿求修路”不能一笑而过?

2014-10-20 20:24:45 来源:|0

  河南周口沈丘县李庄朱庄的上百户居民,等了10年的修路一直没动静,村民怀疑是本村没干部在县里当官所以得不到“关照”,就召开村民大会,集资近万元欲“疏通关系”,而当地交通局局长却说:修路可是有6—7个部门管。(10月15日中国网)

  行贿方式多种多样,而现在 “集资行贿”这种最新行贿创意又新鲜出炉了,让人大开眼界。众所周知,不管是以何种方式行贿,都是不应该的,也是涉嫌违法的,严重的还会构成行贿罪。但村民为修路“集资行贿”无疑是无奈之举,等了10年的修路一直没动静,村民们怎能不着呢?如非万般无奈,谁会出此下策,冒着违法的风险自掏腰包去给官员“上供”?所以,笔者认为,对“行贿求修路”不能一笑而过?

  其实,没有人告诉村民要送礼,但残酷的现实告诉他们“想修路就要有关系”。他们送礼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受到优待,而只求被公平对待,这是何等的悲哀。当权钱交易已经成为人们普遍认同的“潜规则”,当托关系送礼成为越来越多人的自觉行动,当一些笨拙的送礼者被推到台前,其实村民的夸张与荒诞一点都不好笑。1万元的贿款,对于见怪了腐败分子巨额赃款的人们来说,也许并不算多;甚至对于很多先富起来的人来说,也不是什么大的数字。但这村民集资捐助的1万元,却如一把滚烫的烙铁,炙烤着我们:村民们该是再怎样绝望无助的境地下,才做出了这样荒唐的决定?

  笔者认为,村民们等了10年的公路一直没动静,相关领导存在严重失职,这与全党上下深入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背道而驰的。按照通常的说法,老百姓是主人,官员是公仆。可是,现如今的一些地方和一些官员,却颠倒了“主仆关系”。在他们看来,什么“宗旨意识”,什么“权力是人民赋予的”,统统都是说说而已。自己手里有权,便高人一等;老百姓来办事,就是“有求于我”,有时还得行贿打点,成了某些官员和“衙门”的常态。这种敷衍塞责、应付差事的作风,已经到了非整改不可的地步;各级政府出台更严厉的监管措施对干部的勤政廉政进行规范和约束,更是刻不容缓。

  所以,对于这则报道中妄图通过行贿来实现修路的村民们,人们少了鄙视,而多了同情和怜惜:他们不是不渴望公平正义,然而当正道不能达成,就只好选择捷径;可悲的是,就连捷径也是他们无法承受的。修路需要钱,需要经过很多部门,一个局长说了不算,六七个局长说了更不算,多少民生事就耽误在九龙治水式的推诿扯皮中?多少希望经得起10年的考验?多密切的党群关系能经得起无休止的扯淡?群众的信任,很多时候就是在一些党员干部这样的扯淡中,扯着扯着就淡了。

  作者:曾阿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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