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沈丘县李庄朱庄的上百户居民,等了10年的修路一直没动静,村民怀疑是本村没干部在县里当官所以得不到“关照”,就召开村民大会,集资近万元欲“疏通关系”,而当地交通局局长却说:修路可是有6—7个部门管。(10月15日中国网)
村民集资行贿,这听上去像是个笑谈。毕竟行贿受贿是国人最为痛恨的行径,如果说极少数人为了一己私利,暗箱操作,私相授受,尚在情理之中;那么,上百户居民以召开村民大会的形式做出行贿的决定、并集资上万元,这听上去怎么都不让人好笑,而让人感到一种悲凉:上百户居民集资这么些钱,他们的经济状况并不算富裕。那么,为什么要集体做出行贿的决定?万元的贿款又意味着什么?
按照报道,当地村民是在10年修路无望的情况下,怀疑本村无人在县里做官,所以才做出了这个决定。从表面看挺可笑,但却是无路可走困境下的“有病乱投医”,村民这种近乎幼稚的行为,来源于一种观念:“有钱好办事”,只要拿钱开路,就能修成路。如果有更好的选择,谁也不愿意送礼,但当地村民等了十余年后终于明白一个道理:很多事情,等是等不来的。当自身遭遇明显不公时,通常都会出此下策,在这个意义上说,没有人有资格去嘲笑这些农民的无知,而更应该关注的是他们的无奈,到底是什么把他们逼上了这条路?
村民申请修路,十年没人管,于是大家都同意给当官的送钱,这个问题的沉重之处,绝不是村民的幼稚无知,而是村民对于“不给好处不办事”这种潜规则的认知。如果社会上没有“朝中有人好办事”这种现象,村民们怎么会集体通过“行贿求修路”这种决定?集资的“贿款”没送出去,事实上这样大张旗鼓地送钱也不可能有人敢要,官员们当然可以理直气壮地说自己清廉。清廉没问题,不代表什么问题都没有。邻村的路修了又修,而李庄朱庄的路却十年没消息,是不是邻村真的是“上面有人”?难道邻村修路,就不需要六七个部门管吗?
习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工作会议上提出“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说到底就是要求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真正为群众谋利益。而在走群众路线的当下,河南周口沈丘县却没有将村民一直盼望修好的公路修好,实在是一种不作为的表现。笔者认为,一些地方的领导干部为自己铺“政绩路”,困难再大也要上;为群众铺一条解决出行问题的“民心路”,却是一有困难就退缩。不难想象村民们是在怎样绝望无助的境地下,才做出集资行贿的荒唐决定?集资行贿敲打着干部的内心,干部们是否该扪心自问自己是否做到了“有位有为”,又该得到怎样的警醒呢?
作者:曾阿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