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自己创作的画交给开发商,然后收取5万元“润笔费”——随着10日原江苏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蒋国星受贿案的一审落槌,“雅贿”再次进入公众视野。(9月17日新华日报)
利用古玩字画行贿、受贿,从古至今都算不上新鲜事。在反腐的高压态势下,“雅贿”是一道别样的风景。笔者认为,无论“俗贿”还是“雅贿”落脚点都是“贿”,掩饰不了腐败的本质。美其名曰的“润笔费”,其实是践踏官德的“铁骑”。
据悉,蒋国星喜爱书画,曾是中国书画家联谊会会员、江苏省书法研究院特聘书法家。“特聘”二字让人遐想无限,“书法家”的帽子不知是真才实学取得,还是副局长权位的锦上添花。有个奇怪的现象是,官员画作并未流入市场,钟爱官员画作的并非文人雅士,而是富豪商贾。透过艺术“泡沫”,可依稀看清,兜售画作的实质是贱卖权力。蒋国星真若是画界“新星”,5万元“润笔费”实属廉价。可惜的是“润笔费”背后是拆迁改造,收藏画作的王某也承认“润笔费”只是借口,送钱才是真。蒋国星用书画虚构的高大形象瞬间坍塌,官德更是“碎了一地”。
蒋国星绝非是敢吃螃蟹的第一人。“润笔费”成为钱权交易的“暗流”,确实有其特殊原因。一则“高雅”具有隐蔽性,难以被人察觉;二则画作鉴定专业性强,真假难辨,给审案带来很大阻力。但“润笔费”不能因此成为反腐战场中的“安全地带”,要保证反腐战役全局性胜利,须适时向“润笔费”亮剑。
笔者认为,要让“润笔费”灰飞烟灭,相关部门需要烧好“三把火”。第一把火,内外监督紧密结合,监督人员练就火眼金睛,监督手段与时俱进,及时将“雅贿硕鼠”揪出来;第二把火,明文禁令领导干部兜售字画,像禁止干部兼职一样,严查狠打、立行立改;第三把火,实行责任倒查,加大惩处力度,让“润笔费”承载不了问责之重。“润笔费”丑剧落幕,官德才能拨开乌云见月明。(文:秦一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