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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讯(记者 管莹 通讯员 丁超群)“妈妈终于拿到了赔偿款,我也能安心报名去参军了,希望我们家能成为光荣的三代军人之家……”近日,小杰(化名)给江苏省金湖县检察院检察官发来微信。此前,一场车祸让小杰的妈妈、军属王女士被撞致残,虽然打赢了官司,却因“执行之困”未能拿到赔偿款。经过该院监督和推动,涉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2019年11月,王女士被杨某驾驶的电动车撞伤致残,杨某负事故全部责任。2021年12月,法院判决杨某赔偿王女士各项损失,但在执行环节,执行部门未发现杨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于2022年9月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事故发生以后,王女士的家人为了给她治疗,几乎花光了家中积蓄。2022年11月,王女士的丈夫来到金湖县检察院控申窗口寻求帮助。
承办检察官开展实地调查走访后了解到,王女士系当地某卫生院临时工,其丈夫和父亲均为退伍军人,现在以务农为生,家庭收入微薄,且事故发生在休息日,王女士无法获得工伤补偿。为帮助王女士一家解燃眉之急,金湖县检察院检察官告知他们司法救助政策,在其主动进行申请后,依托涉军司法救助“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并加快司法救助资金审批进度,于2022年12月发放了司法救助金。
与此同时,检察官多次电话回访了解执行进展。“杨某可能在快递公司上班。”针对回访中了解到的这条线索,检察官立即开展调查,确定杨某所在的工作单位,同时查明杨某月均收入1万元左右,但该收入未进入其本人账户,故未被执行查控。
今年4月,金湖县检察院以遗漏查控财产为由向执行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本案恢复执行并妥善处理,优先保障退役军人家庭的合法权益,获得了法院的采纳。
考虑到当事双方的家庭现状,为促进争议及时化解,争取尽快赔付,法官与检察官多次向杨某释法说理,引导其主动和解并接受一次性赔付的执行方案。经反复磋商,今年5月,王女士与杨某签订执行和解协议。今年7月,该和解协议已全部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