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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宁夏全面落实节约战略,坚持最严格节约集约用地制度,采取健全集约制度、强化源头管控、盘活存量低效用地、提升用园区地质效、发掘典型引领示范等切实有效措施,强化节约集约用地,形成了经济质量效益与土地利用效率同步提高的共赢格局。
为加强节约集约精细化管理,宁夏先后出台《自治区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办法》《宁夏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关于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若干措施》等一揽子政策措施,从强化要素保障、着力挖潜空间、完善市场配置等方面多维发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质量利用。同时,强化源头管控,严格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进一步强化、细化、规范项目生成阶段土地使用标准审核工作,实现土地使用标准在建设项目预审、报批环节的全覆盖,把好节约集约关口。
宁夏精准分类施策,盘活存量低效用地。持续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专项行动,2020年至今,全区共处置批而未供土地21.75万亩、闲置土地4.59万亩。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探索创新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模式,全区实施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37个面积2042亩。
在提升园区用地质效方面,宁夏组织开展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和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评估,2022年,开发区亩均投资强度、产出强度、亩均税收同比增长9%、47%、13.6%;批而未供土地同比下降4.36%,土地利用质效持续提升。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发掘节地典型,编印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典型案例,推广地方节地机制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宁夏将进一步健全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体系,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控制标准,开展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评估和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严格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引导消化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统筹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着力提升土地资源资源利用效率。(通讯员任金玲 康佳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