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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蔡齐 通讯员 徐鹏翔 济宁报道
7月26日,微山县驩城镇司法所联合驩城镇派出所在驩城镇苏河村“苏河”社区矫正劳动基地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
本次警司联动是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加强公安民警参与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充分发挥公安民警的执法优势,强化社区矫正执法力量,推动社区矫正规范化发展。活动中,社区矫正对象们的劳动积极性都很高,不怕脏、不怕累、没有趁机偷懒的情况出现,通过此次公益劳动培养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
此次公安民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充分发挥公安民警的职业优势,树立“警司联动、高效监管”的理念,着力解决社区矫正日常用警难题,实现刑事执行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大化,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坚强有力保障。同时举行公益劳动不仅仅是让社区矫正对象通过劳动回报社会更是让他们能够在劳动中受到教育,明白自食其力、遵纪守法才是实现人生价值的正确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