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佳木斯市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相关要求,现就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岗位及招考比例
根据佳木斯市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情况,22个岗位未达到1:3的面试开考比例。为优化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和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满足事业单位用人的需要,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以下岗位进行调整:
(资料图)
(一)缩减1个岗位招聘人数,由原招聘3人调整至招聘2人,并降低开考比例。
岗位代码:00401801。
(二)降低以下19个岗位的开考比例。
岗位代码:00400113、00400122、00400201、00400214、00400408、00400702、00401204、00401503、00405501、00415501、00400105、00400213、00409603、00400212、00400405、00401206、00401504、00401508、00413405。
(三)取消以下2个岗位。
岗位代码:00400402、00400903。
二、参加确认考生范围
以佳木斯市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选名单为准(详见附件1)。
三、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及咨询电话
(一)时间
2023年7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照确认时间到现场确认。
(二)地点
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西路市政务服务中心(机关中心8号楼)421室。
(三)咨询电话: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市 卫 健 委:0454-8223504
富锦市人社局:0454-2728809
桦南县人社局:0454-6221531
汤原县人社局:0454-7387003
抚远市人社局:0454-2132800
郊 区人社局:19586312798
向阳区人社局:0454-8607509
前进区人社局:0454-8691196
四、现场资格确认须提供的材料
(一)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与网上报名相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通过学历查询、打印并在资格确认时处于有效期内);以非统招学历报名人员还须提供高中(中专)、大专及以上学历层次毕业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学信网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二)考生需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1份,粘贴与网上报名相一致的本人1寸免冠照片。
(三)考生需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承诺书》(附件3),认真阅读后签字并与其他材料一起上交。
(四)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如报名信息中填写在职而审核时已经离职的需提供相关离职的证明材料。
(五)报考岗位有户籍要求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如果学历在学信网上查询不到,须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党校学历如果在学信网查不到,又无法进行学历认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且该证明必须有省级党校签章。
(七)相关材料的复印件考生要按照如下顺序进行排序:1.报名资格审查表、考试承诺书2.毕业证及学位证3.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4.身份证5.户口本6.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上交给审核部门。
五、相关要求
(一)考生必须本人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资格确认的将视为本人自动放弃,并依次进行递补。放弃面试考生必须提前电话告知并提交《承诺书》(附件5),说明自愿放弃面试原因,否则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
(二)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其它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
(三)现场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请关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
点击查看>>>附件1-5
1.佳木斯市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选名单
2.报名资格审查表
3.考试承诺书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承诺书
佳木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7日
原标题:佳木斯市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确认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