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资讯频道 > 热点资讯 > >> 内容页

每日消息!国家gcp考试报名入口

2023-05-14 07:05:53 来源:城市网


(资料图片)

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进行国家GCP证书的报名即可。GCP证书是SFDA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机构颁发的证书,800元/次,属于网络考试,一般情况下都能过。GCP不但适用于承担各期(I--IV期)临床试验的人员(包括医院管理人员、伦理委员会成员、各研究领域专家、教授、医师、药师、护理人员及实验室技术人员),同时也适用于药品监督管理人员、制药企业临床研究员及相关人员。规范相关人员的行为。扩展资料主要职责(一)负责起草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拟订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二)负责制定食品行政许可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国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三)负责组织制定、公布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制定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并监督检查。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拟订并完善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参与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制定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四)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五)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六)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关键词:
分享到:
x 广告
x 广告

  Copyright @ 2001-2013 www.9774.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时尚网 版权所有

联系方式:954 29 18 82 @qq.com

   粤ICP备18025786号  营业执照公示信息   未经吉中国时尚网书面授权,请勿建立镜像,转载请注明来源,违者依法必究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 | 友情链接 | 合作伙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