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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4月21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先藕洁 王亦君)在今天上午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记者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介绍说,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将于4月24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将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二次审议。
2022年10月草案初次审议后,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534人提出的1040条意见。“1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以多种形式组织线上、线下的意见征询活动,收集整理并积极反馈当地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为立法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臧铁伟介绍,比如重庆沙坪坝联系点、天津小白楼联系点不仅在网上征求意见,还深入社区听取居民意见;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居民吴腾信自小残疾,通过奋斗脱贫,不仅积极参加立法意见征询活动,还表示将积极参与法律实施和宣传,让更多残疾人朋友感受到国家对特殊群体的关爱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图片来源:中国人大网。
臧铁伟表示,通过这部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的过程可以看到,经过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努力工作,千言万语从千家万户中来,越过千山万水来到最高立法机关,并得到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吸收采纳。实践充分证明,群众有智慧、基层有办法,立法过程越能听民意、接地气,立法质量就越高,制定出来的法律才能行得通、用得好、有实效。
臧铁伟介绍,根据各方面意见,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如下主要修改:完善本法立法目的,突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基本定位是重点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同时惠及其他人;进一步明确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有关单位及其职能;增加关于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或者其他无障碍设施的规定;增加“保障措施”一章,充实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保障内容;做好与公共图书馆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完善相关规定。
记者会现场。图片来源:中国人大网。
臧铁伟表示,为促进残疾人走出家门、融入社会,草案作了相应规定。例如在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交通运输设施以及居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应当按照相关标准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涉及医疗健康、社会保障、金融业务、生活缴费等服务事项的,应当保留现场人工办理等传统服务方式等。
“老年人是具有无障碍环境需求的重要群体,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十分重视对老年人的保障,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臧铁伟介绍,比如在立法目的中突出对老年人的保护,残疾人、老年人家庭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的,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给予适当补贴;规定无障碍停车位优先供肢体残疾人使用,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孕妇、婴幼儿等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车也可以使用等。
臧铁伟还介绍,为保障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草案增加“保障措施”一章,从强化无障碍环境宣传教育、鼓励有关单位加强对工作人员进行无障碍服务知识与技能培训等方面充实相关规定;规定无障碍设施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的维护管理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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