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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仔细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股权回购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签署《协议书》及《股权回购协议》并最终顺利实施有利于保障公司资金安全,降低经营管理风险,有利于公司集中资源推动核心业务的发展,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本次股权回购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上述股权回购事项。
二、关于新增关联担保暨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反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关联担保是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后被动形成的,实质是公司对原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原有担保的延续,担保合同内容未发生变化。
九天中创董事长、总经理周非先生及其配偶陈美玉女士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可降低担保风险,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该关联担保和反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上述关联担保和反担保事项,并将关联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1、陈 勇(签字):
2、李在军(签字):
3、杜 鹃(签字):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3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