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于2011年11月成立全省检察机关首家副科级建制案件管理室以来,相继出台了各项制度措施, 始终把检察工作和群众工作结合起来,把规范执法与热情服务结合起来,不断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注重提升执法公信力和亲和力。
一是提供“一站式”咨询。该院案件管理室充分发挥窗口作用,为诉讼参与人、当事人近亲属、律师等相关人员提供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服务。通过热情、大方、细致的窗口一站式服务,拉近了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展示了检察机关以人为本的良好形象。该院案件管理室成立至今,共接受人民群众问询案件进展情况677件次;接受律师、诉讼代理人查询案件情况695件次;律师阅卷205件次。将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行为全面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中,做到了以公开促公正,有效提升了检察机关的群众满意度。
二是建立律师接待室。该院制定接待、联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相关规定,设置了律师阅卷室。并对所有刑事案件卷宗全卷扫描成电子卷宗。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随时在案件管理室进行案件查阅,摘抄,打印案件材料等,不需要向以前一样,事先联系承办人,预约阅卷的时间。通过查阅电子卷宗了解案情,律师阅卷权得到了充分保证,即节省了承办人的时间和精力,又为律师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保障了律师权益。
三是公开案件信息。该院在大厅右侧墙壁上专门设置电子显示屏,对检察环节的刑事案件,能公开显示的信息和程序进行公示。随着屏幕不断滚动,受案时间、案由、案件状态、承办人等信息一览无余,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权。
四是联合建立案件移转情况告知制度。今年,该院案件管理室和公诉部门联合建立案件移转情况告知制度,该制度要求公诉部门检察官提审犯罪嫌疑人时,向犯罪嫌疑人发放《刑事案件审结起诉告知情况登记表》,由犯罪嫌疑人填写需告知亲属的姓名、关系及联系方式;当案件起诉至法院时,由案管室工作人员负责把案件办理流程情况及时告知被告人亲属,一个简单的电话告知,对焦急等待的被告人亲属来说却是非常重要的信息,确保了他们的知情权,也体现了检察机关人性化办案。杨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