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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对加多宝非法经营索赔10亿 称备案协议无效

2014-05-09 18:33:03 来源:

  在“王老吉”商标仲裁案结束两年之后,王老吉再次通过法律手段进行商标及商誉的维权。日前,王老吉就加多宝拖欠商标案仲裁费及2010年5月至2012年5月违规使用“王老吉”商标分别将其告上东莞中院及广东省高级法院,目前两案均已被法院立案受理。

  商标案续:双方因“王老吉”商标藕断丝连

  据了解,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于2000年5月2日签订协议授权鸿道集团使用“王老吉”商标至2010年5月1日。而2002年第三次签订合同延续至2020年时,因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行贿,使得商标使用费仅从450万元增加到506万元。合计鸿道集团2011、2012两年的商标使用费仅为1012万元,远低于商标使用费为销量5%的国际惯例。而作为在英国维京群岛注册的外资企业,鸿道集团的行贿行为致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失海外,而陈鸿道本人至今还在潜逃中。因此,为了保护国有资产,才有了双方的对峙公堂。2012年5月,王老吉商标的生产经营权正式回归广药,但比双方签订的合同使用期限2010年5月晚了两年。

  作为鸿道集团在大陆唯一的子公司,商标案后,加多宝以及鸿道集团因“王老吉”商标商誉的使用问题引发的官司接连不断。无论是加多宝“王老吉改名加多宝”的广告还是“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的数据统计方式,都没能脱离“王老吉”商标本身。某种意义上,“王老吉”金字招牌也成了双方多起案件的源头,并让王老吉与加多宝藕断丝连。

  据了解,在此前的案件中加多宝面临包括红罐案1.5亿、改名案1000万元等多项赔偿。而据估算,2010年5月2日后的两年间加多宝经营王老吉非法所得利润高达75亿元,此利润若经法院估值审核确认,加多宝将面临75亿元赔偿。

  王老吉:备案协议屡次被提出实属无效协议

  对此,加多宝拿出了另外一份双方于2003年5月2日签订的《商标许可协议》,称商标许可期限被延长至2013年1月19日,该协议已在商标局有效备案。因此,2010年5月至2012年5月间使用王老吉商标不构成侵权,反而,王老吉大健康于2012年5月至2013年1月间使用此商标构成了侵权。据了解,针对此备案协议,加多宝早在红罐案宣判之后就以提出,并表示已向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并予以受理,但至今并未出结果。

  针对此备案协议,日前,王老吉再次予以回应。其相关案件代理律师表示,加多宝出具的《商标许可协议》是双方对无效协议《“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的履行,是一份用于备案的文件,并不是独立合同。因行贿签订的补充协议无效,因此作为履行该两协议的备案行为也应当予以撤销,加多宝更无权根据《备案协议》提起仲裁。加多宝在面临巨额侵权索赔的情况下,再三抛出这份用于备案的文件作为自己的挡箭牌和混淆公众认知的工具,以掩盖其恶意严重侵犯王老吉合法权益的行为本质。

  专家:知识产权保护为企业敲响警钟

  王老吉1828年诞生于广州,至今已有186年历史。在收回红罐王老吉生产经营权的两年里,在136发展方略的指导下,王老吉发展迅猛,2013年销售额高达150亿元,今年3月,王老吉宣布建立北方总部,展开“南北双核”布局,向着2020年600亿目标奋进。

  此次,王老吉向加多宝提出10亿索赔,展示了王老吉对国有资产及老字号知识产权不遗余力的保护。无论是在老字号文化的传承上还是在知识产权的保护上,王老吉都成为中华老字号的表率。

  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副会长蒋志培透露,建国初期我国尚存1600多家老字号企业,目前仅存160家左右。1600多个老字号品牌骤减为160个,凸显了当前中华老字号企业的生存现状并不理想,如何有效地保护前辈们留下的民族优秀资产,已经成为中国最大的课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企业应该尊重法律,增强法律意识,在合法的前提下展开竞争。老字号的保护也需要国家、企业自身及社会公众的共同努力。王老吉及加多宝有关商标的纠纷值得企业尤其是老字号企业的警醒及借鉴,也必将成为知识产权界的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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