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干部“走读”问题,陕西省委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在工作地安家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市县党政领导干部不得把家安在其他城市。通知指出,党政领导干部负有管理服务一方、守土有责的使命。原则上,都应具有心随职在、家随岗走的奉献情怀和吃苦精神,在一地工作都要安心、安神、安业,扎根当地,融入群众。(2014年6月7日新京报网)
所谓“走读”干部,一般是指县乡两级干部家住县城以上的城市,本人在县城或者乡镇工作,要么早出晚归,要么周一去单位上班、周五回家过周末。对于这种现象,群众以“干部像候鸟,频往家里跑;白天寻不见,晚上影难找;办事得赶早,晚了就白跑”的顺口溜加以调侃。因干部“走读”给工作造成了很多问题,给群众办事带来很多不便,被调侃和吐嘈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为了解决干部“走读”问题,陕西省将领导干部配偶随调随迁作为刚性要求。《意见》出台后引起不小的争议,支持者认为:干部“走读”会因公车私用而增加经济成本,会因社会不便的监督增加腐败风险,会因远离家庭而出现生活作风问题。反对者认为:一是干部家人未必愿意放弃自己的事业、学习和生活随迁,二是诸如住房、户口、和孩子上学等问题也是难题所在。而在笔者看来,解决干部“走读”的关键点不应是住哪儿,而在于干部自身的理想信念、道德修养、价值观念,以及制度的落实和监督。
习近平在重庆调研时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眼睛向下看、身子往下沉,不当“走读干部”,不搞“远程指挥”,拿出更多时间和精力到基层去,到一线去,查实情、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这是习总书记对干部工作作风的要求和希望,也是人民群众的期盼,是干部人生观、价值观和群众观的试金石。如果因工作地离家距离远一点就“走读”,那共产党员的奉献精神哪儿去了,如何兑现其入党时的承诺。对于异地任职的干部家人,也应当有最起码的觉悟给予理解和支持。否则的话,那些保家卫国、驻守边关,一年只有一次探亲假的军队干部和他(她)们的家人将情何以堪。
所以,正确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群众观,创新和完善既体现党对广大干部人文关怀,又具有可操作性和便于监督的防止干部“走读的制度措施,才是解决干部“走读”的关键所在。(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