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河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正式施行。其中规定,像“高大上”“白富美”“女汉子”“屌丝”“喜大普奔”……这些网络词汇,不能出现在政府的红头文件和教科书中。(3月25日 《河南商报》)
在网络媒体迅速崛起的今天,网络带给人们的影响从经济、技术等领域渗透到社会、文化等方方面面。网络语言是网络媒体广泛运用下所产生的新事物和新文化,它以不可抗拒的力量给公文写作造成极大的冲击。网络语言是伴随着网络的发展而新兴的一种有别于传统平面媒介的语言形式,在于根元主编的《中国网络语言词典》中,对“网络语言”提出了如下定义:“网语”是互联网的产物。在网络日益普及的虚拟空间里,人们表达思想、情感的方式也应与现实生活中的表达习惯有所不同,于是有的人创造出令人新奇也令人愤怒和费解的“网语”。网络语言最大的特点是标新立异,它是人们想象力和创造力的产物。
公文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产物,是为处理各种事务并出于人类的主观愿望、为传达制文者思想意图而产生的。它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作为人们联系公务、处理事务的重要工具。公文语体是一种书面形式的语体,在表达上必须以规范庄重的书面词语为载体。书面词语文雅庄重,简洁凝练,表意严密,能很好地体现公文庄重平实、明快简约的风格特点。虽然公文语言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和公文活动的需要一直在不断变化,但书面语一直是公文用语的主流,在今后也会如此。网络语口语化词语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增强公文语言表达的生动性、形象性,但前提是不能影响公文庄重严谨的文风要求。
公文需要网络语言,绝不能一味摒弃网络语言,但也不能为追求口语化而过多使用网络词语。其使用原则就是:审慎选择、恰当运用。网络语言的确有自己的缺点,不严密,缺少高雅,但网络语言简洁生动,能吸引年轻人。作为政府和官员而言,在日常工作中分清主次,保持公文的科学严谨之外,可以关注网络化表达方式,利用好网络语言,这是接地气与网友联络的好方式。2010年《人民日报》头版头条文章的标题《江苏给力“文化强省”》,网络语“给力”一词登上了《人民日报》头版头条,这被看成是网络语言被认可的一个大事件。除此之外,上海警方在官方微博发出了一则“淘宝体”通缉令:“亲,被通缉的逃犯们。徐汇公安‘清网行动’大优惠开始啦!亲,现在拨打110,就可预订‘包运输、包食宿、包就医’优惠套餐……”等网络语言走进公文与网络语言的迅速发展息息相关。当前推动清新的文风,促进干部作风的转变,政府机关的官员了解一些网络语言是可行的。说老百姓听得明白、乐于接受的话,发老百姓看得懂、读得通的文,才能贴近群众。当然必须注意选用网络词语一定要检查慎重原则,适可而止,宁可不用,不可滥用。再贴切、生动的网络语言,过多过滥地使用,也会破坏公文的庄重严谨,产生“画蛇添足”的负面效应。
作者:惜兰芬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