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大多数网友来说,都有过在微信朋友圈帮做微商朋友转发广告的经历,但是我们并没有使用和体验过这些广告中的产品和服务,甚至连听说都没有听说过,之所以帮助朋友转发,是因为朋友之间的友情,但是随着新广告法的实施,转发广告就要三思而后行了。
的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后果严重的还须承担刑事责任。
这也就意味着,转发了广告属于广告发布者,一旦因为广告涉嫌虚假宣传,那么就面临会追责的危险。新广告法针对微信朋友圈转发广告的有关规定,也体现了国家法律与时俱进的精神。
朋友圈作为一个相对私密的空间,圈子里面的人都称得上是现实或者是虚拟世界中的熟人,越是这样,也就越应该保障广告的客观真实,如果有人要求帮忙转发的广告自己既没用过,也不知道效果,那就最好不要轻易转发,以免损害他人利益,也给自己招致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