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止房产腐败,还是要靠制度建设。通过近来发生的这些个案可以看出,在我国预防腐败工作的制度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严格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要事项报告制度中,申报范围已覆盖房产、投资等事项。但由于缺乏监管,一些官员在申报时有意无意隐瞒其真实财产状况。例如:蔡彬只向上级部门申报了2套,存在明显的瞒报行为,严重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二是重视群众监督。只有将体制内部的官员财产监督制度与体制外的公众监督结合起来,才能起到防腐拒变的良好效果。上述案例中,很多都由群众举报开始。这些丰富的群众资源应该被纳入到预防腐败工作中来,为预防腐败工作注入新的活力。
房多不可怕,“房叔、房婶”们如果是靠自己合法的钱财投资房产,这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如果是违纪违法所得,理应收到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