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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用好法律保障利益

2014-12-30 22:56:17 来源:|0

  河南南阳一违法建设项目雇佣艾滋病人拆迁,5名主要嫌疑人已被控制,多名官员被处分。然而“闹剧”并没有“闭幕”:记者意外获取的一份企业“春节发放福利人员名单”显示,除了公司员工外,卧龙区相关街道办事处、区征收办数十名党政干部赫然在列。河南南阳市政府28日晚发布消息称,针对此事,南阳市卧龙区纪委监察局已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将根据调查结果,严肃处理并尽快向社会公布。(新京报12月29日)

  在中央三令五申的情况下,仍有数以万计的党员干部受到处分、基层党组织被整顿,不能不令人震惊,也再次让人们看到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反腐败斗争的必要性。然而,竟然也有些人把做事与出事联系在一起,认为只要做事,就难免出事。言外之意,出事也是可以理解和宽容的。在这些人看来,做事和搞不正之风之间的联系是必不可免的。而在当下,为了不出事,宁可不做事。这已成为当前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无所作为的借口。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我们不能奢望所有的党员干部都能经受住形形色色的考验,都“不出事”。然而,如果因为要做事,就任由党员干部放手放胆违反党纪国法,听凭贪腐奢靡之风泛滥,那么,这样做事将使改革开放的成果落入谁手,是不言而喻的。

  反对“四风”、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要防止“为官胡为”、“为官乱为”。与此同时,也要警惕在其位而不谋其政的消极思想的影响。李克强总理5月30在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时强调,“要明确和强化责任,克服‘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为官不为和‘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敷衍了事”,正是对上述消极思想的严厉批评,值得我们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思反省。

  为民、务实、清廉,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而“为官不为”“懒官懒政”等现象恰恰与活动主题背道而驰。为官之要首先在于为民,为民是对党员干部最起码的要求。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来说,为民是为官之要、立身之本。俗话说得好:“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既然“占着茅坑”,就应该“拉屎”,对吧。尸位素餐算怎么回事?!要么不作为,要么乱作为,弄得老百姓有冤无处申、有理无处讲,只能加重社会的不安全感。群众在干部的心里有多重,干部在群众心中就有多重。为民办事的干部,群众永远记住他;

  不为民办事的懒官,群众从心底鄙视他。“为官不为”“懒官懒政”,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这种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堵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

  作者:林林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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