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刹住领导干部“欠债失联”的乱象

2014-12-24 23:05:13 来源:|0

  江苏丰县县委统战部一名科级干部近期被曝欠债跑路。记者调查了解到,当事人不仅自己直接注册公司经商,还利用高息诱惑“集资”,欠下至少数百万元债务。近半年来,江苏、广东、湖南等地已发生多起基层干部“跑路”“失联”事件,背后隐藏着干部违规经商、“隐形经商”等屡禁不绝的顽疾。目前,虽然多地对干部违规经商开展专项清理,取得一定成效,但仍需完善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等监管措施,让“权”“利”彻底分家。(来源:新京报,12月23日)

  中央整治干部违规经商清理以来取得一些成效的同时,“欠债失联”成为热词,值得我们的领导干部去深思的问题是:这些利用的职务和权力去高息诱惑“集资”的干部如何得手的?这些领导干部怎么用自己的身份或者用自己的“权力”去辐射去违规经商、“隐形经商”或高息诱惑“集资”的监管的缺失出现在哪里?

  领导干部违规经商是党纪国法命令禁止了的。1985年5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禁止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经商的决定》。其中规定:“凡县、团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除在国营、集体、中外合资企业,以及在为解决职工子女就业而兴办的劳动服务性行业工作者外,一律不准经商。所有干部子女特别是在经济部门工作的干部子女,都不得凭借家庭关系和影响,参与或受人指派,利用牌价议价差别,拉扯关系,非法倒买倒卖,牟取暴利。”2010年2月24日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5条规定,不得默许纵容亲属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为亲属经商创造条件、亲属在本人管辖范围内经商等。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章第十四条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行为。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为民则利,为己则害。”领导干部作为手握重权的干部,一旦利用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其管辖范围内经商办企业,就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严重败坏了党风和政风,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笔者认为,要想刹住领导干部“欠债失联”的乱象,让领导干部不再违规经商。首先,要全面审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让领导干部的“家底”运行在阳光下,接受群众和舆论的监督,才能让干部手中的“权”与“利”彻底分家。其次,加大对发现的问题的监督和惩处,防止以权谋私、贪污渎职、挪用公款现象发生,让领导干部不想贪、不敢贪、不能贪。最后,我们的领导干部及家属如果自身存在违规经商行为,切忌不要心存侥幸,一定要悬崖勒马,并加强对亲属的教育,告诉他们违规经商是不被允许的,才能从根本上减少腐败行为。

  作者:陈尽之

关键词: 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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