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高新区枫杨社区位于高新区中部,所辖面积19.1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约3.8万人,多年来没有设立正规社区医疗机构。为此,经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申请,郑州市卫生局公开招标,河南省现代医学研究院中医院中标建设,终于让辖区百姓可以在家门口享受到正规医疗机构的服务了。可建成后,却因无法通过社会事业局的审批而迟迟不能投入使用。(2014年12月2日人民网)
一边是老百姓就近就医问药难,一边是建成后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长期闲置;既使投资者深感窝火,更让周边群众感到费解。就其原因,只因未通过该区主管部门——社会事业局审批,也就是没拿到“出生证”。那么,是投资方违法投资建设?还是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具备开业条件?我们透过记者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应该说都不是。
投资人正是缘于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的申请、郑州市卫生局的公开招标,以合法的程序取得了该“中心”的建设经营权。既满足国家为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以及“小病不出社区,大病才上医院”的要求,也符合2002年8月卫生部、国家计委等国务院11个部门联合向各地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相关规定。不但新建成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药房、诊疗科室、输液大厅、住院部等基础设施一应俱全,而且投资经营方本身还就是一家正规医院。
不难看出,该“中心”建成后几个月都拿不到“出生证”,真正的问题还是出在高新区社会事业局。从他们先是以“局长开会、出差、生病住院等理由”不予受理审批材料,到后来又回复说“不符合规划要求,不允许民营医院来办”等来看,应该是有意拖延、阻挠“中心”的开业。因为,他们前后所给出的理由均不能自圆其说。其一,常识告诉我们,审批材料决不可能因局长一时不在而无法受理,最多就是要等局长签字才能生效。其二,既然不符合规划要求、有规定不允许民营医院来办,那招标前未何不在招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中标开始建设时未何不加以阻止而非要在建成后提请审批时才告诉?
在笔者看来,此项民心工程之所以迟迟不能抚慰“民身”,皆因高新区事业管理局的百般拖延与阻挠所致。而造成此结果的原因可能主要有:一是由郑州市卫生局出面,用正规的招标方式决定了中标人,未达到他们希望的结果;二是中标方从始至终不曾与他们“勾兑”,使其无利可图,正所谓“无利不起早”。可这种权力欲和私利心导致的后果却非常严重,表面上看是卡了投资人的脖子、断了其财路,实质上却是伤了百姓的身、谅了其心。
党中央之所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为了促进党员干部转作风、树新风。其最终目的,是要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从而加强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兑现其“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承诺,树立起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可郑州市高新区事业管理局的做法,洽洽与党中央的要求背道而驰,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渐行渐远。
作者: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