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纪委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全省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监督执纪问责,严查破坏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行为。通知指出,要严格责任追究,对未能认真负责、消极应付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责任并作出相应处理。(2014年11月21日 人民日报)
在习近平总书记的科学有效防治腐败,坚定不移把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的方针政策指导下,一批又一批贪腐官员落马,从上海原市委书记陈良宇到国家统计局原局长邱晓华,再到原局委、军委主席徐才厚,无一不让我们痛心疾首。他们不仅辜负了党对他们的信任,更加辜负了群众寄予他们的厚望。而究其根源,一是相关惩戒机制存在漏洞,相关责任落实不够明确,有漏洞可钻;二是党内部分人员政治素质不够,思想作风不过硬,抵制不住权钱诱惑。
治理歪风邪气需制度这把“重锤”。历来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无规矩则不成方圆,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让歪风邪气无所遁形,明确规定变相受贿收贿的条款,就如山西省纪委的通知,从中央下达的政策,再根据每一省市具体情况制定相关条款,细致制度内容,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同时鼓励和加强群众监督,发现一例,查处一例,坚决从制度上杜绝歪风邪气的生成。
治理歪风邪气需思想这把“重锤”。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领导班子真正从思想上转变,增强自身“免疫力”,抵制住诱惑,才能杜绝歪风邪气。同时,党内应多开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理论学习,并定期进行考核,同时形成长效机制,不能出现问题才开展学习活动,要从思想上形成不敢腐,不愿腐的高度认识。
相信两把重锤共同着力,标本兼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将给公务员队伍注入更加清新的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