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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推手:行业已产生,规范需建立

2014-11-19 21:18:22 来源:|0

  备受关注的网络推手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等非法经营案18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被告人杨秀宇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杨秀宇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15万元。(11月18日四川日报)

  网络推手是指借助网络媒介进行策划、实施并推动特定对象,使之产生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人。在笔者看来:网络推手“立二拆四”获刑事件反映出来的是网络推手已经成了一种职业,但相应的行业规定和职业道德并未建立起来。

  网络推手这个行业是2000年以后才开始兴起的,现在正是网络推手摸索出自己行业规范的初期阶段。社会各种行业在发展过程中,为避免商业中的恶意竞争,提升产品、服务质量等因素,各个行业往往会自发形成一些共同遵守的规范,违背这些规范,就可能在行业中遭到除名或是无法再行业中顺利发展。但在这初期阶段,自然有些偷奸耍滑之人利用行规、法律未完善的形势,得不义之财。“立二拆四”就是这类人之一。他利用低俗和谎言博大家眼球,赚不义之财。正是有这类人的存在,网络推手被不少人认为是在网上兴风作浪、制造谣言、欺骗公众、牟取私利的人。

  正所谓“敲锣卖糖,各干一行”,会有越来越多擅长并热爱此行业的人加入网络推手业。在网络推手行业职业规范未完全建立起来的情况下,从事此行业的人也应该遵守社会的道德标准和法律底线,有荣辱观,不做有损国家及人民利益的事情。网络推手行业现在应该积极建立起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行业规范。让网络推手行业成为一个值得尊崇的正面行业。这能使从事此行业的人有职业荣誉感与归属感,使群众接受网络推手这个行业,使该行业健康发展。

  另外,国家也应该加强网上治安综合治理,加大对“立二拆四”之类诽谤造谣、传播虚假信息的人的打击力度。针对我国在互联网行业法律制定相对滞后的情况,应加强互联网立法,增加非法成本。从法律层面规范、引导该行业发展。

  世界上有那么多的真善美,网络推手没必要宣传肮脏。推出阳光照耀大家,网络推手的心中也会留下温暖。笔者相信,网络推手业能够迅速建立起自己的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

  作者:谢姗

关键词: 推手 行业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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