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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所长究竟是“警察”还是“土匪”

2014-11-04 20:12:25 来源:|0

  2013年7月3日凌晨,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大河中路派出所副所长杨啟辉,伙同协警余俊霖、毛睿兴、刘灿,以及无业人员刘俊,着便装并携带工作证、手铐、警棍等,到管辖区域外的攀枝花市东区一茶楼,以警察查赌的名义,将茶楼内人员控制,并对部分人员实施殴打,将茶楼内人员身上及各处放置的现金人民币共计15.5万余元收走。日前,此案在攀枝花市中院二审宣判,杨啟辉获刑十年,其余4人分别获刑七年至六年六个月。(来源:11月4日华西都市报)。

  作为一个民警,应该非常清楚,从《刑法》的角度来讲抢劫罪的严重性,人民警察执法却犯法,利用赌徒不敢报案的心理,把赌资占为己有,这是藐视法律,是公然对法律的践踏。

  赌博是社会的一大公害,也是党纪国法所不允许的。攀枝花市仁和公安分局大河中路派出所副所长身为国家机关干部,明知赌博的危害,但是借抓赌为由,侵占赌资,在中央三令五申整常肃纪的情况下,杨啟辉可谓是胆大包天。

  派出所副所长身为国家机关干部,知法犯法,视法律为儿戏,把法律玩弄于手中,实在是让组织失望,让百姓痛恨。这位抢走15万元的官员还有一特殊身份,那就是派出所副所长,本身应该是正义的化身,应该承担起与违法分子作斗争,维护社会正义的责任,但是却做了角色的转换,做起了“抢劫”。辜负了组织的培养,老百姓的期望。

  执法部门官员,应该时刻把持住道德底线与法律底线,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加强学习,提升自身党性修养,抵住诱惑,坚定立场,坚决与违法乱纪做斗争,使用好手中的权利为百姓服务,造福社会。

  如果此事调查清楚的话,无疑又是一个恶例,出现警察“抢劫”的事情,伤害的将是政府的公信力和公众的信心。对这位人民警察,一定要严查,严惩,从而取悦民心,以起到政府的权威能服民心。

  作者:吴小宝

关键词: 土匪 所长 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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