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闭幕,并发表公报。境外华文媒体分析称,此次全会是中共对自己应该如何“依法治国”,作出的一次关键性“顶层设计”,将干部作决策的问题纳入干部考核以及终身责任制,将使“有人犯错无人买单”的情形得到极大程度的避免。(凤凰资讯10月24日)
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自1997年在中共十五大上确立以来,已经实施了17个年头。而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再次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上了重要的战略高度,十八届四中全会也把依法治国作为了此次会议的主题,可见中央对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
四中全会上强调,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但从之前实践的情况看,却仍然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比如说,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处的违法乱纪官员,他们当中有贪污受贿的,有与民争利的,有挪用救灾救济款的,有营私舞弊的等等,难道他们就不懂法?
笔者看来,不是不懂法,而是不怕法。一些官员们认为只要“捂得住”,等到自己调任就万事大吉了。然而十八大以来,司法改革、反腐风暴、政府职能转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等,一系列直面经济社会发展热点、焦点、难点的改革突破初见成效。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整治以权谋私、以权压法、徇私枉法问题;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提高反腐败法律制度执行力,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这些自上而下的改革,既是对群众呼声的回应,更是执政党依法治国方略的有力推进。归根结底,就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不允许蔑视法治的特权阶级存在。
坚持治官趋严,彰显了我国依法治国的精神。其根本在于面对官员要一视同仁,甚至更加严格。只有做到这些,才能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才能更有效的治理贪腐现象,才能真正打造民主、透明、诚信的法治政府,依法治国的道路,才能走的更稳更长久。(文/王晓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