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干部“走读”问题,陕西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在工作地安家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相关干部在工作地就地安家,配偶要随调随迁。规定引发热议,有人对其可操作性提出质疑。对此,当地表示将在实践中梳理总结,明确细则。(人民网)
“走读干部”一般指家住城里,不深入群众,不把工作放在第一位,而是常常往家跑的基层干部,多为县乡两级干部,家住县城以上的城市,本人在县城或者乡镇工作,要么晚出早归,要么周一去单位上班、周五回家过周末。对于这种现象,社会上的议论多是批评性的,认为这些干部脱离群众、作风漂浮、官僚主义,造成行政成本增加和腐败。
走读干部或是两地分居毕竟不是“裸官”,能不能把心思用在工作上、能不能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干好工作,似乎与家属在不在身边并无必然的因果关系。而且连妻儿父母都要“走到哪带到哪”,给人的印相是“家庭是干部能否干好工作的决定性因素”,这真的合乎道理和实际情况吗?而且干部这样拖家带口地四处奔波他能更有精力干好工作吗?倡导者算过没有:假如干部从三十岁成家,到六十岁退休,他这一辈子有可能调动三到六次。就是说他可能要在不同的地方安家三个六个,如果凭他自己的收入能做到吗?如果都要公家解决,国家该为此多花多少钱呀。是全省的几万或全国的几百万,这可不是儿戏呀!此外这办法又让人想起汪玉凯教授极力鼓吹的“官邸制”了,似乎这也是在变相推行另一种形式的官邸制吧。如果是,这肯定是在加剧干部队伍的特殊性和腐败化了。
领导干部也是人,尤其是其家属,不能硬性要求随职位走,这会走向另一个极端,不但漠视人的基本权利,也容易造成资源浪费,关键是建立一个合理的工作考核机制,这才是抓住问题的关键。
作者:张睿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