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招投标管理、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村民宅基地审批……如今,在浙江宁海县多个行政村,这些重大事项都是村民自己说了算。(9月15日 新华网)
今年3月,宁海县427个村的上万名农村干部和村民领到了一本小册子:《宁海县村级权力清单三十六条》,以漫画形式阐述了包括村级招投标、宅基地审批、低保户申请等在内的涉及农村重大决策和民生问题的流程。小册子的制作方,宁海县纪委方面表示,流程均来自现有涉农法规政策,其意在规范农村干部的“小微权力”,帮助村民更好地实施自治。笔者认为,浙江宁海县的36条“权力清单”,无疑是给村干部套上“紧箍咒”,这对遏制村干部的腐败,无疑是很有好处的。
党的八项规定实施以来,从中纪委通报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情况来看,往往都有这么一条,村官是腐败的重灾区。而中央巡视组在北京巡视后,更是直言不讳地指出,北京一些村干部“小官巨腐”现象严重,等等这些,都说明在经济高度发展的今天,特别是城镇化和新农村的建设,一些村干部手中的财力和权力已经今非昔比,各级党委加强对这些村干部的监督,给他们的权力套上“紧箍咒”很有必要。
很多专家学者都指出,村干部成腐败的重灾区,源于村干部的权力缺少监督和制度约束,村里的土地出让价格、集体利益出让都是少数几个人说了算,群众根本无法参与,甚至根本不知情,这样看来浙江宁海县的村级权力清单三十六条的制订就很有必要,而且由于36条“权力清单”有着上级监督下级、平级监督、下级监督上级三级监督制度,出了问题,“总有一级会反映出来”,这无疑是戴在他们头上的“紧箍咒”,这对每一个村干部无疑是一个最好的约束,这对他们依法办事,清正廉洁,无疑是非常有作用的。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浙江宁海县的36条“权力清单”无疑确保村了村干部的阳光执政,让他们必须接受来至不同层面的监督,这对防止他们贪腐,作用不可小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