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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文:对腐败的“放火犯”应该严惩不贷

2014-09-15 10:32:35 来源:

  收钱放马“不合规”消防工程,向工程“推荐”消防产品获利……本应是火灾的第一道防线,深圳市消防局建审处7人却图利任火患“潜伏”。日前这一腐败窝案已全部侦查终结,犯罪嫌疑人已被陆续移送审查起诉。(9月14日新华网)

  受贿金额低则几万元,高则超过百万元——据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侦查,深圳市消防局建审处处长朱某添、副处长李某亮以及工程验收科、消防产品检验科工作人员等5人涉嫌受贿罪,另有2人涉嫌贪污罪。笔者认为,水火无情,人尽皆知,近年来,因为火灾死伤的群众数不胜数,作为“防火”部门的消防局理应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做好防火的监督监察工作,但这些防火的官员因为一己私利,摇身一变,成为潜在的“放火犯”,纪检监察对这样的官员应该严惩不贷。

  消防局,顾名思义是各级政府为了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主管防火工作的,是对各个工程的消防建设,进入工程建设领域的消防产品等进行监督,确保消防设施合符防火的规范,保护群众的说明财产的安全。但当我们这些防火者利欲熏心,以权谋私后,肩上的职责就被他们忘得一干二净。你看,抽检防火门的安全时,居然是让厂家先检查,检查合格的门成为他们抽检的对象,如此肆无忌惮,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如草芥的官员,确实应该严惩。

  去年5月,广东佛山南海区桂城一家汽修店发生火灾导致9人丧生;今年4月,广东揭阳普宁市军埠镇一个主要生产内衣的家庭作坊发生火灾,已造成11人死亡。另据媒体爆料称,2012年,广东全年共发生火灾8051起,死亡96人,火灾死亡人数首次降至100人以下。由此看来仅仅是广大一省,每年发生火灾上千次,因火灾死亡的人数就有百人左右,这就警示我们相关部门要加强防火工作,然而居然有防火者,搞权力寻租,在消防监督中当“睁眼瞎”,给火灾,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留下巨大的安全隐患,这无疑是让人十分气愤的事。

  防火工作事关群众说明财产安全,说它重于泰山毫不为过,因此对于因为腐败,从防火者变为“防火犯”的腐败官员,一定要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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