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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又出新规 规范职务消费

2014-09-10 16:05:02 来源:

  《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日前通过,《意见》的一大亮点,是对过去各种文件、报道中常常使用的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职务待遇、业务消费进行了很大力度的改革调整。第一次将国企负责人履职过程中的工作保障和所发生的费用支出界定为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改变了原来概念外延内涵交织及行政化色彩,符合国企改革的方向。(来源:9月3日《人民日报》)

  顾名思义,职务消费是指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时所发生的消费性支出及享有的待遇,主要包括公务用车辆配备及使用、通讯、业务招待、差旅、培训等消费项目。正常合理的职务消费,是领导人履职的条件保障,是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必须支付的成本,人民群众不仅能够理解,而且也乐意接受。但是近年来职务消费却被“异化”了,变质成为部分企业负责人利用职务之便或假借履行公务名义用于满足个人需求的假公济私的个人消费。对职务消费中的过度消费、奢侈浪费和假公济私、以权谋私等问题,人民群众是无法接受的,由此产生的不满和意见,已经变得越来越强烈。

  职务消费存在的严重问题,实质是一些干部滥用权力、为己谋私,是公共权力滥用和私有化的又一种表现。究其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企业在职务消费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所采取的措施和办法还不够系统,导致某些企业负责人以权谋私,钻了制度的空子;二是职务消费界定模糊和相应的财务制度不规范,目前,我国仍把职务消费纳入会计制度里,要求当事人凭发票实报实销,这样监督成本太高,也无法监控职务消费的成本,这也为企业领导人提供了职务消费腐败的温床。三是从企业内部来看,即使有了相关的制度,也形同虚设,存在着控制不严,存在监管漏洞的问题。正是由于要么制度不健全,要么控制不严格,导致由职务消费引起的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

  《意见》的出台,实际取消了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提法,把原来合理的、必要的履职保障和合理支出确定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并对二者做出了明确的界定。《意见》彻底关闭了国企负责人借职务消费之名侵吞占用国家资产的道路,又合理分解了公务消费需求,充分体现了政策的法治刚性和一定柔性空间,意味着今后执行起来更具可操作性、规范性、透明性,堪称医治隐性腐败的一剂良方。

  然而,笔者认为,有了针对性的制度,为防止百密一疏,还得让监管发挥作用。《意见》在监督体系方面也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监管的主体责任。一方面是外部监督,国家机关部委,必须对所属企业作出监督管理,另一方面是内部监督,要形成合力。笔者相信,在中央《八项规定》的强力影响下,在新出规定的约束下,职务消费的乱相将不复存在,同时,笔者也期待《意见》的出台能达到将所有国企负责人违规消费“一概杜绝”的目的,最终让老百姓将职务消费看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作者:夜小雨

关键词: 职务 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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