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物业维修资金研究专业委员会的不完全统计,自1998年实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至今,我国收缴的维修资金在5000亿元左右。近年来,随着许多建筑逐渐进入“中年维修期”和“老年危房期”,急需启用维修资金。但这笔钱因申请手续繁琐、过程艰难,被称为“沉睡”的资金。(9月1日新华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业主在购房时需强制缴纳的款项,是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在保修期满后,用于维修和更新、改造的专项资金,一般由政府部门代管。随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的普及,我国各个城市已经归集起了数额庞大的维修资金,其总规模可能已突破万亿元。
如此庞大的一笔钱本应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可越来越多的业主发现,资金交由政府部门代管后,往往石沉大海,不知所终。有的政府部门明存“活期”暗存“定期”,数百万元利差被私吞;还有的政府部门炒股、理财、挪用等一样都不落下,将维修资金“打造”为自己的“提款机”……
追溯原因,这其中固然有个人思想的不纯正,但笔者以为,资金管理的公开不透明,资金提取的低效太繁琐,无疑才是导致房屋“养老金”常年“沉睡”的根本原因。建设部门与财政部门作为资金的代管部门,但同时也是监督部门,如此集运动员与裁判员于一身,试问,又怎么可能不发生问题?
因此,要唤醒“沉睡”的房屋“养老金”,笔者以为,关键还是在于转变政府职能。一则,如仍选择由政府统一管理资金方式,就须改革现有制度,尊重业主自治,弱化行政程序,让投资方式多样化;二则,可以学习国外做法--交由专业第三方基金会打理,政府只需制定好规则,当好监督者即可;三则,加强对维修资金的清理工作,坚决查处挪用行为,追缴挪用资金,维护资金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作者: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