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市民刘先生骑摩托车和一辆甘O牌照的轿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受伤住院。经交警调查,轿车的驾驶员是安宁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石春生。令刘先生感到寒心的是,事发至今,石春生除了让执法局的工作人员送来了3000元的医疗费,至今未去医院探望伤者,也不支付后续治疗费用。(5月12日中国甘肃网)
其实事至此时,一场仍未看到最终调查结果的交通事故,却因对轿车驾驶员“至今未去医院探望伤者,也不支付后续医疗费用”的报道,引起社会强烈关注,为何?只因事故中受伤的是我们普通市民,而另一方轿车的驾驶员是我们的领导干部。压倒性的舆论导向也就在所难免。
又见公车交通事故,而当事人事故后的“消失”做法,难免让人浮想联翩。笔者以为,该事件的重点或许还在于轿车的驾驶员本身,折射的更是我们公车改革中仍需注意的问题。试问,该单位是没有公车驾驶员吗?为何会劳烦副局长亲自驾车?这些至少折射出该单位在公车的使用制度上,领导干部的特权仍压过一切。而那句说不清道不明的“陪外地同行进行调研”的解释,或许也并不能缓解公众于公车私用这一敏感神经。
公车改革仍需继续,而作风建设也仍需加强。强化制度的可行性之余,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仍任重道远。“特权”思想的背后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和加大处罚力度,对查出的问题做到严格追究、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如此才能转变干部作风,树好形象、做好榜样,廉洁从政。
作者:金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