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王素毅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认定王素毅受贿1073万余元,以受贿罪判处王素毅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新浪网 7月17日)
细数检方指控王素毅的45笔受贿记录,其中有13笔是通过王素毅的妻子王志宏收取。除了在内蒙古的家中帮助王素毅接受行贿款物,王志宏还先后两次在北京接受企业主的行贿款共计17万元,俨然成为了王素毅的“财务总监”。2006年至2011年,王素毅直接或通过其妻王志宏先后23次收受李石贵给予的人民币55万元、黄金3千克,共计折合人民币124万元。“军功章里有你的一半,也有我的一半”的美谈,被这夫妻二人演绎成了“贪腐有你的一半,也有我的一半”,“夫妻双双把家还”的结果必然是夫妻二人“双双进牢房”,这到底是谁把谁拉下了水?
妻子在官丈夫背后推波助澜?俗话说“清官有个贤内助,赃官有个贪媳妇”。丈夫贪污受贿,作为妻子的不但不及时阻止纠正错误,反而帮着腐败,同流合污。官员妻子帮着官员丈夫大开敛财之门,她们的“推波助澜”,使官员丈夫“腹背受敌”,以致其身陷腐败深渊,成了国家和人民的罪人。
官员丈夫的腐败才是祸根?领导干部家属能否经受权力的考验,做到拒腐蚀、永不沾,领导干部自身是否过得硬是最根本的因素。不可否认,夫妻之间的一些特殊关系对领导干部本人会产着密切的影响。但如果领导干部能秉公用权,清正廉洁,刚正不阿,不对“贤内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自身不成为有缝的蛋,苍蝇又有和缝可叮?
其实,领导干部夫妻都是利益共同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领导干部和“贤内助”不是不清楚。近年来,频频曝出夫妻双双上阵,共同贪腐,很难说得清到底谁把谁拉下了水,只能说是狼狈为奸。
“妻廉夫祸少,家廉幸事多”。夫妻之间相互恩爱,就应共同珍惜、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多吹良性枕边风,而非玩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腐败“夫唱妇随”。
姓名:顽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