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纪委出台《关于规范全县党政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干部“随礼”的数额作了明确规定:参加婚丧喜庆事宜随礼,不得超过个人月工资(含津补贴)的10%。操办者收到明显超过此数额礼金的,应在事后5日内报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备案。( 7月18日新华网)
据报道,此次蒲江县纪委出台《关于规范全县党政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从党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入手,规定干部“随礼” 不超过个人工资的10%。这一做法,就是蒲江县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相关政策,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出台的相关条例,其目的是真正做到大兴厉行节约之风。笔者认为,“随礼”金额有要求,才能真正遏制敛财歪风。
“随礼风”盛行,不但容易造成互相攀比、铺张浪费的不良风气,更令人担忧的是“份子钱”可能演变成变相的“行贿索贿”,成为一部分人敛财的一种手段。此次新规对干部参加各类活动的“随礼”数额做了明确规定,对遏制“以随礼之名行贿赂之实”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温馨、和谐、简朴的人际关系。这一规定不仅是对当今社会人情泛滥的矫正,更是为党全体干部“转作风”开出了一剂良药,不得不让人拍手叫好。
笔者认为,规范干部随礼的意义是多方面的,提出了对干部的从"严"从"实"要求。这一举措,不仅有利于从小事上抓干部作风的改进,还有利于遏制攀比之风、奢靡浪费之风蔓延,防止腐败行为在这一问题上打开缺口。蒲江县纪委以刚性的制度强化执纪监督、防范权力的越界,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做法值得称赞。同时,明确划出“硬杠杠”,是个与时俱进、接地气、解民忧的好政策,希望好的政策加上给力的执行,让礼尚往来返璞归真。(作者:曾阿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