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芝麻官》有这么一个场景:候补知县包龙星因执意要为戚秦氏申冤,依法惩办水师提督之子常威,被水师提督陷害入狱,后包龙星在其父的帮助下,成功越狱,并听从父亲的吩咐,带着半块烧饼去京师寻求刑部尚书的帮助,谁料刑部尚书早已被水师提督收买,包龙星不但未得到任何的帮助,反而被迫害,流落街头。
为求生存,包龙星进了“凤来楼”做苦工,机缘巧合下,他结识了来凤来楼寻欢作乐的同治皇帝,而后在他的支持下,包龙星被委任为“八府巡按”,回到家乡重审戚秦氏一案。在同治授予他此职时,包龙星小声的问他:“皇上,这官职多大?”,同治答道:“一品”。做了八府巡按的包龙星,威风凛凛的回到家乡,曾经只能仰望的刑部尚书、水师提督,在此时却是换了一个位置,无论包龙星怎么做,他们都只能是笑脸迎合,不敢有丝毫的不敬。然后,包龙星重新审理戚秦氏一案,在他的主审下,戚秦氏冤情得申,水师提督之子常威被砍下头颅。
在影视剧中,“八府巡按”的职责就是代天巡狩,替皇帝巡视皇帝想要让他巡视的地方,察贪官污吏,明黎民疾苦,对待贪官污吏,他可以先斩后奏,无需请旨,就可以对违法乱纪的官员进行审判,是生是死,是贬是免,皆由他说了算,总之就是土皇帝一般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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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这么说,在小说、戏剧与影视剧中,八府巡按的权力是无比巨大,可以说除了皇帝之外,是谁都不怂,谁都不惧,可以无需征得皇帝的同意,就想杀谁就杀谁,比如《秀才遇到兵》中黎耀祥所饰演的八府巡按,在巡视各府时,就杀了一大批犯了法的皇亲国戚,其中就包括太后的表侄。
而如若以影视剧中的“八府巡按”而言,恐怕当代是没有哪个职务能与之匹配的,因为现在是没有哪个职务可以拥有私自对人进行生杀予夺的权力的。
除此,需注意的是,“八府巡按”这个职务是虚构的,非现实中存在的,纵观中国二千余年的封建史,都没有这个官职的存在,毕竟如若真按照影视剧中而言,八府巡按可以在地方对任何官员生杀予夺,包括皇亲国戚,那他绝对就会是一个严重威胁到皇权的存在。试想,如果他可以不经皇帝的同意,就随意对地方官员生杀予夺,一旦这个人有异心,那他就完全可以利用这个权力,去笼络那些官员,继而形成一个庞大的党派,而一旦党派形成,则必然就会威胁到皇权,严重者更能架空皇权。
由此,单凭“八府巡按”所拥有的权力,他就绝不可能存在于封建制度下的官僚体系中,皇权是不容他存在的。
那为什么会出现“八府巡按”这个官职呢?人们为什么会虚构出这么一个官职呢?
首先,“八府巡按”一称始于明代,在明代之前从未有过这般称呼。那为何明代民间会虚构出这么一个拥有如此巨大的权力,可以对贪官污吏直接生杀予夺的官员呢?
这个原因很简单。明代,因官员俸禄过低,再加上皇帝多有掠夺民间财富之举(如建皇庄,与民争利),上梁不正下梁歪,明代官员腐败之举较之前朝是有增无减。由此,深受其害的百姓们,他就希望能有一位清正廉明,且对贪官污吏可以生杀予夺的官员的出现,让他替自己作主,杀尽天下贪官,还世间一个朗朗乾坤。
所以,这才有了“八府巡按”这个带有正义形象,且有着巨大权力的官职的出现,他的出现可以理解为是百姓对官吏们清正廉明的一种渴望,他们期盼廉明的官员出现,来替自己申冤做主,可以说“八府巡按”的出现,就是百姓希望吏治清明的一种表现。
其次,之所以当时的百姓将这个幻想出来的官职命名为“八府巡按”,主要是因当时明朝体制所致。
首先,明朝的行政区划是以省府州县四级为主,即省辖府,府辖州县(有些州会辖少数县),而在当时明朝多数省都辖八府,如福建辖福州、建宁、延平、邵武、兴化、泉州、漳州、汀州八府,陕西辖西安、汉中、凤翔、延安、庆阳、平凉、巩昌、临洮八府,河南辖开封、归德、河南、南阳、汝宁、彰德、卫辉、怀庆八府等等,因此这才就有了“八府巡按”中的“八府”二字。
其次,“巡按”是明代出现的一个临时性的带有监察性质的官职。每年八月,明廷都会委派监察御史担任巡按一职,代天巡狩,分巡各省,考核吏治。
明代巡按制度,始于明成祖朱棣时期。永乐元年,朱棣“遣御史分巡天下,为定制”,他将全国十三省划分为十三道,设十三道监察史,共约一百一十人。之后,每当某地出现重大事故,如科举舞弊、群体事件、水灾洪涝等,朝廷就会从这一百一十位十三道监察史中挑选出一人前往该地调查或巡视(会先由都察院选出两名候选人,然后引至皇帝面前,交由皇帝钦点一名)。
最初,巡按御史只有在朝廷地方出现重大事故,皇帝需要派人前去调查或巡视时,才会被派出,也就是说时间并不固定。直到洪熙元年(1425年),洪熙皇帝才定下巡按御史“岁一更代”的规定,自此开始明廷每年八月都会派遣巡按御史出巡地方,代天巡狩。
据《明史》所载,明廷对于“巡按御史”的分配较为固定,主要是“北直隶二人,南直隶三人,宣大一人,辽东一人,甘肃一人,十三省各一人”。
而为了让巡按御史能够替朝廷有效的清查地方吏治,继而稳固明朝的统治,明廷是赋予了他们重权。
“巡按则代天子巡狩,所按籓服大臣、府州县官诸考察,举劾尤专,大事奏裁,小事立断。按临所至,必先审录罪囚,吊刷案卷,有故出入者理辩之。诸祭祀坛场,省其墙宇祭器。存恤孤老,巡视仓库,查算钱粮,勉励学校,表扬善类,翦除豪蠹,以正风俗,振纲纪。凡朝会纠仪,祭祀监礼。凡政事得失,军民利病,皆得直言无避。有大政,集阙廷预议焉。盖六部至重,然有专司,而都察院总宪纲,惟所见闻得纠察。诸御史纠劾,务明著实迹,开写年月,毋虚文泛诋,讦拾细琐。出按复命,都御史覆劾其称职不称职以闻。凡御史犯罪,加三等,有赃从重论”
简单的说巡按御史就是“代天巡狩”的官员,“凡政事得失,军民利病,皆得直言无避”,其职责就是清查地方吏治,维护明朝统治,只要涉及到地方安稳和吏治问题的,如执政官员理政之得失、百姓之申述、府库之富空、学校之兴衰、老人之抚恤等等,他都可亲自过问,并拥有“大事奏裁,小事立断”之权。
由此,正因巡按御史是明廷派往地方,替百姓作主的官员,所以民间这才有了“八府巡按”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