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前半生》原著中,子君还有一个哥哥,她是兄妹三个。
妹妹子群总是结交外国人,想嫁个有钱老外。子君母亲总觉得难为情,别人问起来时,不知如何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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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会三天三夜的打牌,生意做得也不好。母亲觉得只有子君是让她觉得骄傲的。
没离婚前,母亲很像电视剧中的那个老太太,总是上子君这来拿点东西走,有时也会替子群要点东西。
子君每次都满足妹妹和妈妈的要求。
可是她离婚后,老妈就换了嘴脸。子君离婚后,原著中,关于她母亲的描述只有三次。
第一次是子君被通知离婚时。子君明明是受害者,可母亲来了之后,不仅不安慰她,还埋怨她:怎么会离婚,怎么连个男人也抓不住,这事传出去后,她都觉得抬不起头来了。
母亲想着和她赶紧撇清关系,好让别人知道是子君的错,跟她这个当妈的没关系。
第二次,在子君快搬家时,母亲和大嫂一起来看她。
大嫂觉得能拖一天算一天,绝对不能离婚。大嫂是好心,可是却不明白局势,子君必须离。
知道子君没了靠山,正缺钱,大嫂放下话:
“你大哥不知几时欠下一屁股的债,他不向你借已经算上乘,你也占不到他便宜,不过我还是劝你三思。”
母亲是号啕大哭。
第三次,是子君要再婚时。子群本喜孜孜地告诉母亲和父亲,打算让他们也替子君高兴下,可是没想到“两老反应别出心裁”:
“又结婚?”顿时板起脸,“对方是个什么人?她现在不是顶好?史家还很眷顾她,莫弄得驼子跌跤,两头不着。一会儿又得生孩子,一大堆儿女不同姓氏,太新鲜的事,我们适应不来。”
子君对母亲的反应已不感到诧异,因为在第一次时,她已明白母亲原来也在演戏。
母亲从来没为她感到高兴过。
原来女人对娘家的痴心要适可而止。
有一种父母,养女儿是要求回报的。
你过得好了,就应该要帮着娘家,要尽自己最大努力帮助。
你过得不好,那是你的命不好,你不要拖累了娘家。
在他们眼中,女儿只是他们的工具,可有可无。
我儿子同学的妈妈有个妹妹和弟弟,姐妹两个已结婚,只剩弟弟还没结婚。
弟弟结婚彩礼和办喜宴都需要钱,父母拿不出来,就对姐妹两个说,向她们各自借五万块钱。
虽说是借,可父母已年老,没有还钱能力了,做女儿的也不可能对父母催债。
这笔钱是有去无回的。
姐妹两个是一般打工者,也有孩子要养,一家人一年顶多能攒下5万块钱。
面对父母的开口,她们觉得为难,她们也想弟弟结婚,可这怎么成了她们的责任。
弟弟自己不努力奋斗,负担成了姐妹的。
原著中,很值得高兴的一点是,子君在认清母亲的真面目后,她就不再对娘家有期待。
子群打架进了公安局,她只是把她保了出来,后面就没再搭理,因为那时她刚离婚,自己已经焦头烂额,无暇顾及他人。
任子群在后面埋怨,她也没回头。
有时冷酷能让人活得更轻松。
不再给自己很多负担的的子君,离婚后,越来越潇洒漂亮了。
前夫,父母,儿女,子群,唐晶,一个个的离开,让她明白,人活在世上一直都是一个人,把自己经营好,学会寻找幸福,其他的顺其自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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