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下午,人民日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这是继限制天价片酬、杜绝阴阳合同、严管虚假流量和炒作之后,有关部门再次向娱乐圈出重拳,只能说,明星的好日子真的到头了。
这次指导意见内容很多、篇幅很长,在这里先帮大家梳理指导意见中的五记“重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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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1:七部门联合发布,涵盖各个领域
指导意见的第一段,就罗列了包括各地市场监管局、网信办、文旅局、广电局、电影主管部门在内的七个部门,意味着七个部门都将以指导意见为准则去规范明星广告代言,而这七个部门从影视、文体、综艺到金融,几乎涵盖了所有明星日常出镜站台、广告代言的各个领域,可以说非常全面了,能明显感觉到管控、整治的力度和决心。
重拳2:对明星代言范围有明确要求
指导意见中指出,要“严格遵守禁止性规定”。对明星代言范围有明确要求,比如企业不得选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而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行业的企业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进行广告宣传等等。在此之前,保健品一直是明星代言的“重灾区”,这次指导意见出台后,将彻底阻断明星这部分的代言市场。
重拳3:严格明星代言广告发布管理
众所周知,明星代言一般是品牌方找第三方团队拍摄TVC,这是一个环节,而另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发布推广,这部分主要是通过广播、电视、电影、互联网等渠道。为了杜绝企业不按照指导意见找明星代言,这一次有关部门也对发布有了明确要求。指导意见中指出要严格内部审核,从报纸、期刊到电视、互联网,都要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核,这意味着广告拍完了不等于就能有渠道发布,这相当于对明星代言广告的双重审核。而且指导意见中还强调,要坚决纠正违反正确导向、借敏感话题炒作、庸俗低俗媚俗等不良广告信息,及时停止发布违法失德明星代言的广告。
重拳4:出了问题明星要担责
指导意见中强调,要严厉查处明星代言的虚假违法广告,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且特别强调了“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的,要坚决依法处罚到明星本人,不得以处罚明星经纪公司替代对明星的处罚。”在此之前,代言的产品出了问题,往往明星不会承担相关责任,最多也就是道歉而已,这次指导意见出台,以后明星接代言真得掂量掂量了。
重拳5:明星对被代言商品有使用义务
众所周知,以往产品出了问题,明星的道歉和解释话术大致相同,通常都是审核不严、没有深入调查等等。针对明星诸如此类的解释和甩锅,指导意见也出台了对应政策。
一方面,要求明星要做好事前把关,要对代言商品进行充分了解,查阅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相关资质等,依法诚信代言。而且不能夸大商品功效、不得作引人误解的宣传等等。
另一方面,落实了明星对被代言商品的使用义务。指导意见中强调明星本人应当充分使用代言商品,保证在使用时间或者数量上足以产生日常消费体验,甚至还考虑到了婴儿专用或异性用的商品,也要由明星近亲属充分、合理使用该商品等等。这就意味着,代言婴幼儿专用商品的,如果没有孩子,很可能就无法成为该商品的代言人。
对于没有什么代言的老戏骨,这次出台的指导意见没什么影响,但对于持有很多代言的流量明星来说,影响就很大了。
其中一位受影响的是关晓彤。关晓彤近两年因为代言争议很多。回顾一下,童星出身的“国民闺女”关晓彤代言过很多产品,比如某品牌的奶粉、打印机、童装、纸巾,以及近两年引发争议的素肉水饺、奶茶店等。
去年5月份,关晓彤直播吃她代言某品牌的素肉水饺,却被网友指出疑似假吃,她筷子上夹了饺子,做出要吃的动作时,粉色饭盒里有2个饺子,但当她开始咀嚼时,饭盒里的饺子变成了3个,而且后面碗里的饺子还是完整的。
而且,关晓彤多次分享过自己在剧组的午餐,从排骨到鸡翅,从猪蹄到三文鱼,一直不乏真肉,如果真的推广自己都不吃的素肉,明显就踩到了这次指导意见的高压线。
而今年6月份,关晓彤代言的“天然呆”奶茶店因非法开放加盟被告上法庭后,品牌方和关晓彤方面也只是简单的强调未参与经营管理工作,在指导意见出台后,这样的甩锅肯定行不通了。
还有一位可能会受到影响的明星是王一博。身为顶流明星,王一博签约的代言超过40个,从奢侈品、电子产品、家电、生活用品、服装到食品,涵盖了衣食住行的方方面面。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要保证足够的时间使用、体验,对他来说其实很难实现。
以食品为例,王一博代言的从快餐到薯片,从牛奶到口香糖,从蜂蜜到奶茶,品牌数量多达十几个,让控制饮食、保持身材的明星逐一长时间试吃,王一博真的受得了吗?
第三位会受影响的是杨洋。今年5月份,杨洋刚成为钙尔奇中国区代言人。钙尔奇很显然属于保健品范畴,踩中了指导意见的红线。除此之外,杨洋的其他代言也有20多个,都按照指导意见操作,也是件麻烦事儿。
除了这三位明星之外,马伊琍也曾因代言某品牌奶茶店陷入争议,不得不站出来道歉,汪涵、杜海涛、侯耀华等明星,也都因为代言而卷入舆论风波,以后再出现类似情况,应该都要担责了,未来明星签约代言肯定会更加谨慎。